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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乌苏市2011年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乌政发[2011] 15号)
乌苏市政府网站 www.xjws.gov.cn  发布时间:2011-3-16 19:08:25    阅读次数:
 




人 民 政 府 文 件 

乌政发[2011] 15号


关于印发《乌苏市2011年政风行风评议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场)镇人民政府(管委),各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今年,乌苏市人民政府被确定为地区重点评议单位。为确保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顺利开展,全面提高全市政风行风建设水平,进一步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根据《2011年塔城地区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实施意见》(塔地党办〔2011〕4号)和《关于印发乌苏市2011年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乌党办〔2011〕21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政风行风评议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建设服务型政府这一目标,以关注民生、服务群众为主线,坚持纠建并举、重在建设、分类指导、统筹推进,把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与优化政务环境工作结合起来,着力在巩固、深化、提高上下功夫,在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和防治不正之风上取得新成效,在建立健全政风行风建设长效机制上取得新进展,为扎实推进“工业优先,富民强市”发展战略,为“增加农牧民收入、培植市级财源、构建和谐乌苏”提供坚强保证。
  二、政风行风评议的主要内容
  围绕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及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这一重点,突出领导班子勤政廉洁、依法行政,干部职工的工作作风、服务质量、办事效率、职业道德和制度建设,切实解决行政不作为、假公济私、办事不公、作风粗暴、乱收费、乱摊派等问题。
  具体内容:
  (一)加强领导,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的情况。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任务目标;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细化责任,强化措施;坚持以评促纠、以评促建、纠建并举的纠风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对纠风工作的领导。
  (二)勤政为民,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情况。以廉洁、勤政、务实、高效为标准,切实规范机关行为,改进工作作风;完善工作运行程序,积极建立和完善方便、快捷、高效、为民的工作机制;增强服务意识,减少审批事项,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服务质量;认真纠正不作为、乱作为、低效率等影响机关效能和执行力的问题。
  (三)政务公开,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的情况。扩大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范围,围绕涉及人民群众和服务对象切身利益重要事项的办理和行政审批等重要权力的行使,着力实现重点领域、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动态公开;进一步健全完善结构科学、配置合理、程序严密、运行公开、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促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四)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公正执法的情况。认真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严格依法行政;健全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的落实和激励机制,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严肃执法纪律,加强对不文明、不公正执法责任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追究力度。
  (五)执政为民,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情况。坚持以人为本,围绕方便群众、服务群众、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制定措施,改进工作;坚决纠正和查处伤害群众感情、漠视群众疾苦、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和案件。
  (六)严格管理,加强自身建设的情况。加强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和职业纪律、职业责任教育,提高全员整体素质;完善政风行风管理制度;严肃工作纪律,强化内部管理;认真解决企业和群众举报投诉的问题,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七)开展政风行风示范窗口建设情况。是否重视窗口单位建设,对窗口服务单位的创优活动是否有规划、有指导、有投入、有检查、有考评。服务窗口是否宽敞整洁、设施齐全、服务优质、群众满意。
  三、政风行风评议的对象和范围
  全市与软环境建设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部门和行业均为政风行风评议对象,共70个:市政府办公室、发改委(价格监督管理局)、财政局(采购办、开发办、乡镇财政管理局、国有资产管理中心、评审中心)、经贸委、招商局、石化工业园区管委会、水利局(水管总站)、公安局(交警大队、消防大队)、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管理局、司法局、人口和计生委(计生指导站)、文体局(文化稽查大队)、环保局、卫生局(合管办、卫生监督所、妇幼保健院、疾控中心、市人民医院、中医院)、交通局(客运站)、统计局、林业局(甘家湖林场)、民政局(福利院)、农业局(农经局、种子站、农技推广中心、农广校)、建设局(环卫处、园林处、供排水公司、鼎盛热力公司、天瑞燃气公司、城管大队、人防办、房管局)、安居富民办、国土资源局、煤炭管理局、审计局、教育局(一中、二中、三中、四中、五中)、畜牧兽医局(草原监理站、动物卫生监督所、草原站、畜牧兽医站)、安监局、农机局、广电局、粮食局、质量技术监督局、车管所、运管站、乌苏路政海事局、财产保险公司、人寿保险公司、地税局、国税局、工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地区纤维检验所、供销社、邮政局、电信公司、住房公积金乌苏管理部、乌苏供电局及全市各乡(场)镇人民政府(管委)和3个街道办事处。
  四、评议工作的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我市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政风行风评议工作顺利进行,经研究,决定成立乌苏市政风行风评议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赵建明    市委常委、纪检委书记
          许  飞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李  宏    市委常委、副市长
          米合古丽  副市长
          苑亚军    副市长
          王东善    副市长
          魏存斌    副市长
          满玉虎    副市长
  成  员:李生彦    市政府办公室主任
          王  斌    市纪检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伍小平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人事局党支部书记
          程树华    市统计局局长
          李新忠    市财政局局长
          肖  静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广播电视局局长
          臧  挺    市卫生局局长
          苏新航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吴发平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张  松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王学龙    市地税局局长
          胡民远    市国税局局长
          彭克明    市工商局局长
          李光亮    市环保局局长
          张献忠    市社保局局长
          丁小江    头台乡乡长
          眭江新    市运管站站长
          王红军    乌苏供电局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魏存斌(副市长),副主任:李生彦(市政府办公室主任)、王斌(纪检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工作人员:张松迎(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赵煜(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赵永红(市政府办公室信息督查室主任)、李云川(市政协提案委主任)、郭松(市政府纠风办副主任)、刘元园(市纪委副科级纪检员)、陈雪梅(市政府办公室秘书)、白如冰(市统计局干部)、霍宁宁(虹桥街道办事处干部)、耿全峰(市行政绩效考核中心办公室干部)、孟根(市教育局干部)、杨红梅(市教育局干部)。抽调工作人员于3月10日到市政风行风评议办公室报到,要完全脱离原工作岗位,直到评议工作结束。办公地点:市教育局四楼,办公电话:8511927。
  五、政风行风评议的方法步骤
  我市政风行风评议工作从3月15日开始至11月底完成。采取“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方式,按以下步骤进行:
  第一阶段:公告和学习及宣传动员(3月15日-4月1日)
  1.公告和学习(3月15日-3月20日)。通过电视、广播向社会公布被评议单位名单、评议时间、方法、步骤、受理群众意见的电话。同时,被评议单位自行组织学习中央纪委十七届六次全会和自治区纪委七届七次全会精神、地区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市委三届七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及市纪委会议精神等内容。
  2.宣传动员(3月16日-4月1日)。被评议单位建立本单位评议组织机构,召开动员大会,制定实施意见,并于3月15日前报市政风行风评议办公室。
  第二阶段:收集、归纳、整理意见、建议,社会测评(4月1日-4月30日)
  1.4月1日-4月20日,被评议单位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收集社会各界对本单位政风行风建设方面的意见、建议,并进行测评(参加测评人员中,服务对象不少于70%)。期间,市政风行风评议办公室组织被评议单位,采取明察暗访、召开座谈会、问卷、重点抽查等方式,广泛收集对被评议单位的意见和建议。4月20日前,被评议单位及各评议组将征求到的意见、建议进行归纳整理后,报市政风行风评议办公室。
  2.4月21日一4月25日,市政风行风评议办公室将收集到的意见归纳整理、及时反馈,被评议单位制定整改措施并落实到位。头台乡人民政府、环保局、社保局、运管站要同时按规定参加与地区联动的评议活动。
  3.4月30日前,被评议单位根据本单位收集的意见和建议、集中反馈的意见和建议制定出具体的整改措施,并报市政风行风评议办公室。
  第三阶段:初步整改、集中评议(5月1日-10月31日)
  1.5月1日-10月10日,被评议单位按照整改措施进行整改。
  2.10月10日-10月25日,由统计部门对被评议单位整改情况进行问卷测评,测评主要面对被评议单位服务对象。由行风评议员及市政风行风评议办公室对被评议单位整改情况进行明察暗访。10月31日前,将测评情况及明察暗访情况汇总完毕。
  第四阶段:集中整改和等次评定(11月1日-11月30日)
  1.由市政风行风评议办公室梳理出政风行风评议中收集到的较为突出、集中的问题,指导相关单位制定专项整改方案,并组织整改。
  2.由地区政风行风评议办公室召开验收评定大会。验收评定后,被评议单位按照验收评定结果完善整改方案,修订整改措施,继续整改,整改方案于2011年11月10日前报市评议办。同时,将评议工作总结材料报市政风行风评议办公室。
  3.各被评单位要将整改贯彻于评议工作始终,要针对暴露出来的问题及时在制度上予以完善,建立政风行风建设的长效机制。
  4.市评议办组织进行明察暗访和督导检查。组成评议督导组深入被评单位跟踪、督促、指导评议工作,了解各参评单位的整改效果和政风行风建设专题活动成效。评议办及时通过新闻媒体或工作通报等形式公布评议整改情况。
  六、开展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的几点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今年地区把我市确定为重点评议单位,既是地委、行署根据社会发展进步需要作出的正确决策,又是人民群众的强烈愿望。因此,我们一定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端正态度,自觉自愿接受评议,增强开展政风行风评议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强化领导,精心组织。各单位、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组织领导,努力形成逐级负责、上下联动、互相监督、互相促进的政风行风建设新局面。要把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与自治区民生建设年活动有机结合起来,与纠风专项治理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与切实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有机结合起来,求真务实、注重实效,充分运用自治区民生建设年活动的成果,推进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深入;通过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各单位、各部门要给予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必要的人力和财力支持,确保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突出重点,务求实效。宣传发动上要着力在解决思想认识上下功夫,自查自纠上要着力在“查”上花力气,集中整改上要着力在改进和建立长效机制上做文章。努力把学习教育提高认识、听取意见查摆问题、据实整改服务群众贯穿评议的全过程,使政风行风评议真正成为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的加油站和推助器。
  (四)遵守程序,严肃纪律。要严格落实市评议方案内容,按要求确定评议范围和重点;切实排除各种人为因素的干扰,组织好征求意见建议和测评活动;选好、用好评议员,确保征求意见、评议、整改、督导、测评和考核的实际效果;科学统计,严格按照统一规定和程序核定评议结果。各级评议工作人员要认真负责,紧紧围绕全市总体实施意见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五)落实责任,确保评议工作圆满完成。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认真落实“一把手”负全责的责任制,对政风行风评议工作不重视、不尽责,或因工作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的,要视情况给予严肃处理。

乌苏市人民政府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日

 

 

主题词:纠风  政风行风评议  实施方案  通知


抄送:市委、人大、政协办公室,法院、检察院、人武部,各人民团体,驻市各单位。
乌苏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3月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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