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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乌苏好人”推荐评选活动的通知(乌党办[2012]1号)
乌苏市政府网站 www.xjws.gov.cn  发布时间:2012-1-31 11:33:04    阅读次数:
 


中共乌苏市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乌党办[2012]1号



 
 

关于开展“乌苏好人”推荐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乡(场)镇党委、政府(管委),市委各部、委,各委、办、局、人民团体:
  为深入推进“文化教育建设年”活动,进一步挖掘我市各行业优秀典型,在全市营造赶先进、追典型的氛围,构建争做楷模,各行业积极培育典型的大格局,大力弘扬新时代乌苏精神,努力打造幸福乌苏、和谐乌苏,经市委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2011年度“乌苏好人”评选活动(市劳动英雄不再参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成立组织机构
  组  长:景双梅  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副组长:许继华 市委办公室主任、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
      刘照飞  市政府办公室主任
      刘建军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陆召阳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孙  卿  市总工会主席
  成  员:苏振勇  市绩效办主任
      高  臻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文明办主任
      钱雪莲  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
      杨新立  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徐国燚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信访局局长
      郝敬群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书记
      彭克明  市工商局局长
      崔振发  市直机关工委书记
      张  斌  市民政局局长
      杨继朝  市工商联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统战部副部长、非公党工委书记
      汪志刚  团市委书记
      颜北容  市妇联主席
      谷小慧  市监察局副局长
      王卫平  市红十字会副会长
      杨  兰  南苑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书记
      杨晓东  新市区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书记
      王凤萍  虹桥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文明办,办公室主任由高臻同志兼任,具体负责日常事务。
  二、参与范围
  凡乌苏市范围内常驻居民,能提供可查证的事迹材料、线索和联系方式,不分年龄、民族、性别、职业,均可进行推荐,评选侧重基层一线普通工作者、劳动者。
  三、推荐条件及标准
  1、遵纪守法,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模范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在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热心公益等方面有突出表现;
  2、为推动社会进步和乌苏发展做出杰出贡献,获得重大荣誉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3、在各行各业具有杰出贡献或重大表现,重大项目主要贡献者;
  4、爱岗敬业,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事迹;
  5、以个人的力量,为社会公平正义、弘扬正气作出突出贡献;
  6、个人的经历或行为,代表了乌苏发展方向、社会价值观取向及时代精神;个人在生活、家庭、情感上的表现特别感人,体现中国传统美德和良好社会风尚。
  四、“乌苏好人”评选类别
  评选分为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热心公益、技艺精湛、重大贡献等类别。
  五、推荐申报须知
  (一)推荐申报
  1、“乌苏好人”推荐申报工作采取单位推荐申报和个人推荐申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各部门、各单位分别负责本地、本系统范围内“乌苏好人”候选人的推荐申报工作。公民个人推荐需将被推荐人的相关材料直接送交报名地点(见报名方式)。各乡(场)镇、各部门、各单位至少推荐2名候选人参加“乌苏好人”的评选活动。
  2、推荐申报“乌苏好人”候选人,要求提交以下材料(含电子版):
  候选人推荐表格;候选人简要事迹材料(2000字左右,特殊情况的候选者可提供联系方式,经文明办同意,安排记者采访并代写事迹材料);个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和工作照各一张。
  单位推荐的要求加盖单位公章,注明推荐理由、单位负责人。
  3、候选人能够接受相关媒体采访,同意公开报道个人生活、工作等实际情况。
  4、推荐申报时间截止到3月10日。
  5、报送方式:现场报送、邮箱报送两种方式。
       报送地点:乌苏市文明办
       联系人:吴旭亮  
       联系电话:0992—8502145
       报送邮箱:wswmb2007@163.com
  (二)审核评选
  2月1日—3月10日,由市文明办牵头组织协调相关单位负责同志组成“乌苏好人”评审小组对候选人事迹进行初审,确定“乌苏好人”候选人名单。将各候选人事迹在乌苏政府网、乌苏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上刊播、刊登,进行无记名投票;
  3月10日—4月10日,组织社会各界群众通过实地测评、网上投票等形式进行投票评选。网络投票可直接登录乌苏政府网(http://www.xjws.gov.cn/)。
  4月10日—4月30日,根据投票结果,确定 “乌苏好人”人选。对此次未能入选“乌苏好人”的候选人,可在来年继续参评。
  (三)表彰奖励
  对评选确定的“乌苏好人”,市委、市政府将适时组织召开“乌苏好人”表彰颁奖大会,进行表彰奖励。
  六、工作要求
  1、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乌苏好人”的推荐评选工作,充分发动群众,认真进行推荐,真正把具有影响力、说服力的突出典型推荐出来,宣传出去。
  2、市文明办要扎实做好“乌苏好人”推荐评选各项工作,与市绩效办紧密配合,定期通报各部门、各单位申报入选情况。
  3、各部门、各单位要对推荐的“乌苏好人”候选人,进行事迹审核,采取行之有效的方式征求有关部门及其身边人员意见,确保事迹的真实性。
  4、各部门、各单位要大力宣传当选“乌苏好人”的典型事迹,组织号召本部门、本单位职工向“好人”学习。同时,要关心当选“乌苏好人”的工作和生活,对生活困难的要采取措施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5、各新闻媒体要抓好对活动的宣传,大力宣传“乌苏好人”的先进事迹,报道评选、表彰情况。
  6、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规定的时间、程序推荐和报送典型,以保证评选活动顺利进行。

中共乌苏市委办公室
乌苏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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