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苏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乌政办[2012] 4号
关于2012年春节放假的通知
各乡(场)镇人民政府(管委),各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2012年春节即将来临,根据新政办明电〔2012〕11号《关于2012年春节放假的通知》的要求,现将2012年春节放假通知如下:
一、春节:1月22日至28日放假调休,共7天。1月21日(星期六)、1月29日(星期日)上班。
二、各部门、各单位要着力解决群众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扎实做好节日期间的市场供应工作,重点抓好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供水、供电、供油、供气、供暖和交通出行等,应对灾害性天气的各项预防准备工作;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节前要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治理整顿,全面排查和消除交通运输、煤矿、消防、烟花爆竹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隐患;严格落实维护社会稳定责任制,深入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切实做好信访工作,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确保各族群众度过一个安乐祥和的节日。
三、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执行主要领导在岗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一线值班力量,确保各项工作正常运转,如遇到重大紧急突发事件,要及时向上级报告,妥善处置。请各部门、各单位按格式要求将春节值班表于1月19日前报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词:行政事务 节假日 春节 通知
抄送:市委、人大、政协办公室,人武部、法院、检察院,各人民团体、驻市各单位。
乌苏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1月1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