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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柴红华同志任职的决定(乌人常[2011]53号)
乌苏市政府网站 www.xjws.gov.cn  发布时间:2011-7-1 16:57:57    阅读次数:
 



 

乌 苏 市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文  件

 乌人常[2011]53号


 

乌苏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人事任职的决定

(2011年6月29日乌苏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经2011年6月29日乌苏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决定
  任命:柴红华同志为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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